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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干群齐心创和谐企业  
    青海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经公司制改制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共有各类高中初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工人员及职工1205人。多年来,集团公司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精做强三大板块、做优做大三大园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价值取向,不断推动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规模、营收利润和职工收入逐年扩大、攀升。集团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五项国家级荣誉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青海省工业经济运行优秀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20余项省级荣誉。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党建引领和谐发展

  多年来,集团党委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为目标导向,以提升党政工团组织力为重点,重视发挥领导核心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强化党建示范引领和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集团公司持续稳健改革发展、构建“和谐青海物产”提供了组织保障。
把方向,筑牢思想促和谐。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筑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个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一优两高”战略举措落地生根。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结合实际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年”活动和基层支部“四化”建设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懂弄通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强化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忠诚于党、热爱企业、建功立业、共创和谐的热情和激情。
管大局,推动发展促和谐。围绕落实国企“3+10”改革任务,按照省国资委公司制改制批复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突出党建示范引领的重要作用,为建立完善制衡有序的治理结构和平衡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重视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和完成“党政一肩挑”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把党组织决策作为前置程序,规范各项组织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注入了和谐内涵。
保落实,担当作为促和谐。坚定扛起“两个责任”,持续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责述纪述廉工作,以目标为导向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完善《中层党政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注重考评结果运用,构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激励机制。督促党员干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集团两级班子勇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模范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氛围、构建“和谐青海物产”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明显。
  二、坚持厂务公开透明化,民主管理共谋发展

  深化民主管理。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大力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特别是在涉及涉企业发展规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关键设备采购及主要业绩考核、职工工资发放、规章制度修制定等事项内容上,事先都要以职工代表会、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进行协商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采纳职工合理化意见建议,做到了凡是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制度机制和重大事项都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落实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群团组织共建。支持集团工会、女职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持群团组织健全、人员到位,2018年在册职工入会率达到98%以上。两级群团组织围绕中心,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重点,认真履行群团工作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促进依法建会(团)、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同时,积极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等年审备案等工作。逐级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针对企业中存在的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及时上报解决,确保劳动纠纷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零发生”,企业与职工之间形成了“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共谋发展、同享成果”的劳动关系。
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政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二级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持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卫生、职业健康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管理,工会组织全程参与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和教育保障,人力资源部门统筹协调各公司认真做好对职工(新员工)的班前、班中、班后及三级安全教育和生产、消防、治安、道理交通等安全培训工作。2018年集团共投入生产安全及教育培训资金624万元,各级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175次,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5690余人次,营造了集团公司安全、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劳动关系和谐化,规范管理共享发展

  健机制,夯实劳资基础。根据构建“和谐青海物产”的总体安排,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陆续修制订了《岗位绩效工资制试行办法》《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工资薪酬、业绩考核、职工培训等规范管理,在企业内部形成了职位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增能减的劳动关系。集团两级工会组织积极履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主动加强与企业行政的联系沟通,按期召开集体协商相关会议,进一步完善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保障集体协商、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
签合同,维护劳动权益。2018年集团公司在册职工1205人,依法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年内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参保范围内职工各类社会保险上缴率为100%,全部进行了劳动合同年审和备案。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农民工),按规定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年内没有发生劳务纠纷和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现象。在企业发展、效益增长的同时,合理调整了职工误餐补贴标准,统一了职工学历提升、职称技能资格晋级补贴标准,实行了职工培训教育、安全教育、交通意外保险、医疗互助保险等保障制度,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保证了企业劳动关系的正常化。
促保障,人文关怀共享。集团公司积极完善企业内部职工作息休假制度,让职工在规定范围内依法享用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待遇,开展了育龄期女职工“温馨小屋”、职工生日送蛋糕、探视生病住院职工等人文关怀活动,建立了“送温暖基金”为载体的职工子女上学补助普惠共享和困难职工救助人文关怀机制,开展了关爱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活动,把党的关怀和企业大家庭的温暖惠及到每个职工家庭,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汇聚了构建“和谐青海物产”的内在活力。
  四、多措并举强企业文化,创新创业助推发展

  集团党政工团齐心协力,紧紧围绕推动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企业文化建设力度,持续开展了“践行新理念、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劳动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等系列活动,凝聚了职工共识,激发了干部职工岗位成才、建功立业、促进发展的积极性。
开展职工之家、职工书屋建设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依靠“职工之家”,把“职工之家”建成职工的“娘家人”,把“职工书屋”建成职工的“加油站”,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围绕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标兵”创建活动,团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着力投身“会战黄金季”,在青海物产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开展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弘扬活动。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近两年在集团改革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一批全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模范,成为创建和谐企业的带头人。基层职工王兆明被评为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其工作室被命名为全省劳模(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成为创新创业、和谐共建的标杆。同时,组织集团系统劳模、一线优秀职工、技术骨干参加疗休养,把关心关爱劳模和鼓励职工岗位成才成为一种制度,成为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精神动力。
开展安康杯竞赛、技术比武活动。组织一线班组长、技术骨干进行职业健康、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培训。组织参加全省第十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多名职工在多行业、多工种(项目)选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带动了干部职工技术技能的全面提升,在集团系统中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为推动集团公司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全力构建和谐发展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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